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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
乙方:青岛开发区劳动局技工学校

    经双方商定联合举办____________大学“__________ ”专业(专科)自考助学班;办学地点设在青岛开发区劳动局技工学校。现就有关联合办学协议如下:

一、 甲方职责
    1、 提供主考该专业的有关文件。
    2、 负责为该助学班考生办理准考证及集体考试报考工作(考试费由考生另交)。
    3、 负责在______大学安排实践考核(考核费由考生另交),并确认成绩。
    如经省考办同意可以安排在乙方所在地进行实践考核,参加实践考核所有人员的差旅费、住宿费、劳酬均由乙方支付。
    4、 负责审核并办理毕业证书(办证费由考生另交)。
    5、 助学时间结束后,继续为该班未毕业的考生提供考试报名服务。

二、 乙方职责
    1、 提供合法的办学资质以及收费的文件。
    2、 负责招生,建立考生档案,并在开学后一周内将考生花名册抄报甲方。
    3、 保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、师资与设备。
    4、 统一组织考生按时报名并参加考试。
    5、 全面负责自考助学班考生的教学安排、日常管理,对考生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。
    6、 自觉遵守《______大学自考助学点规范办学承诺书》。
    7、 承担一切未经甲方同意的广告、收费或私刻公章而引发的纠纷等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三、 经费分成及其他
    1、 乙方负责向学生收取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、教材费并提供合法的发票。
    2、 乙方按每年每生______元;向甲方上缴管理费用;如需要甲方协助选派任课教师,课酬另付。
    3、 管理费按每年结算一次,乙方应于每年开学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汇入:
单位:______大学结算中心 账号:____________;____________ 银行;收款后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。所收款项未到,甲方有权拒绝服务。
    4、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   年   月   日有效,过期自动失效。协议期内如出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,本协议终止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。
    5、 本协议一式3份,同具法律效力,签字并盖章后生效,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。

甲方: ______大学成人教育学院(公章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方:青岛开发区劳动局技工学校(公章)

领导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领导签章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签约时间: 年 月 日


    为了规范办学,提高办学质量,维护考生利益,维护主考院校以及助学点的信誉,本助学点向 大学以及考生郑重承诺如下:
    一、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,努力提高办学质量,加强学生思想工作,为国家培养合格的人才。
    二、 不私刻含有“______大学”字样的任何公章。
    三、 不使用“______大学”或我校某学院的名义制作招生广告。在联合办学协议有效期内,经主考学院同意,广告中可表述与“______大学某学院联合举办某自考专业助学点”,广告中不出现不切实际的广告词。
    四、 不使用含有“______大学”字样的任何名义制作的入学通知书。
    五、 不以含有“______大学” 字样的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。
    六、 在联合办学协议有效期内经主考学院同意后可以悬挂“______大学某学院某自考专业助学点”的牌子,不悬挂其他含有“______大学”字样的牌。
    七、 严格按照规定向考生收取各种费用,并出具合法的财务发票。
    八、 严格履行协议所承诺的事项。
    九、 按时向我校或省自考办上缴各项费用。
    十、 如出现违反以上承诺,我校有权终止协议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助学点承担。


助学点名称(公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助学点名负责人(签字):
助学专业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08年 月 日

本承诺书一式两份, 大学和助学点各一份,在联合办学协议有效期内承诺有效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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